义务兵两年制退伍,士官签约期满退伍,军官转业后,服装,鞋帽,腰带,生活用品均可带走。其前提条件是要把部队象征的标志,比如军旗,帽徽,肩章,领标,胸章,袖章,及其它配饰等要上交。个别的如不是章程所配发的服装,如演出礼服,特殊仪式专用服装等也得上交。
你好: 为了加强军需被装物品的管理,维护军容,战士在退伍时,应将帽徽、领章、肩章、星徽、符号以及工作服、公用被装(如大衣、雨衣、水壶、棉褥等)交回,发给个人使用的其他被装物品准予带走。
军人转业或者退伍以后军装要收回去。根据总参军务部、总后军需物资油料部通知,07式外观制式军服在军人转业或者退伍以后要回收。收回的品种主要有:07式军服的帽徽、领花、肩章、领章、臂章、胸标、领带(卡)、外腰带,夏帽,夏常服,春秋常服,作训服(帽),作训大衣。
穿冬常服退伍,臂章和领花,帽徽什么的都上交。冬常服的臂章也上交,穿没臂章的冬常服退伍。
其实大多数贴身的衣物都是可以带走的,内衣,内裤,棉袄之类的东西,上面有太多个人的痕迹,并且也是不好翻新处理的,衣服上又没有军种符号,是可以留给退伍军人作为纪念的。被子,褥子,床单等东西也是可以带走的,除了枕头之类的东西要留下来,剩下的就凭自己的自愿了,这是可以邮寄回家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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